文章来源: 王方 何秀 《高校教育管理》2019年1月25日
摘要:服务区域并与区域协同发展既是一流高校的重要特征,也是一流高校建设的源头活水。虽然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已成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一些探索与尝试正逐步展开,但在高校、政府、区域联动等方面我国仍面临高校不愿协同与疲于协同、政府权威缺失与政策缺失、区域需求对接不足与联动机制不足等诸多困境。鉴于此,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应基于内生驱动型、政府引导型和区域联动型叠加优化的最优模型,运用生态学理论,通过明确生态位和形成生态流来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池”;通过选择合作伙伴和组织领导者来组建合适生命体;并通过破解路径依赖和实现生态平衡来形成创新生态链。
关键词:高校;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生态系统
一、引言
“双一流”建设是我国实现从高等教育大国到高等教育强国历史性跨越的重大战略选择,已成为引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一号工程”。从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经验来看,与区域的紧密互动既是其“一流”生成的原因,也是其一流绩效的外在表现。2018年8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更是强调要将“双一流”建设纳入区域重大战略,形成“双一流”建设与其他重大工程互相支撑、协同推进的格局,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能否满足和服务区域发展需求是判断大学和学科是否“一流”的标准之一,只有对区域发展、经济进步有重要影响力和推动力的高校与学科,才能被称为真正“一流”。从行动框架来看,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应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协同创新机制,进而实现资源汇聚,并提升竞争力。换言之,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既是一流高校的重要特征,也是建设一流高校的有效途径。
协同创新是一项重视创新资源有效整合和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创新组织方式,旨在使创新系统整体利益最大化。从实际应用来看,区域协同创新的内部系统是基于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由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三大互生共长的主体构成身份独立、相互支撑、交互整合的三螺旋模式,以区域产业化为纽带、政府契约化为保障、高校应用化为基础,形成新型合作关系的区域协同创新流。文章所研究的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是高校作为核心主体,协同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其他创新主体,以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通过深度合作和资源整合充分释放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形成共生共荣的区域创新生态体系。当前,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的主要形式仍是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围绕区域产业全链条开展协同创新的案例较少,在高校、政府、区域联动三个维度存在诸多现实性挑战。文章通过分析国家首批区域发展类协同创新中心的典型类型,尝试从生态“池”角度进行路径探索,以期为我国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提供新的研究视角与决策参考。
二、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的典型类型
协同创新是各创新主体实现知识共享、资源优化配置、行动最优同步和系统高水平匹配,其有效执行的关键在于协同创新平台的搭建。近年来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平台不断涌现,如产学研战略联盟、大学科技园、校企共建研发机构、地方研究院等,其中自2012年起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实施的“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较为典型。国家实施“2011计划”以来,共认定了8个国家级区域发展类协同创新中心和282个省级区域发展类协同创新中心。这些协同创新中心在人事聘用、科研模式、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索,在很大程度上集聚了区域创新主体资源。文章以2013年首批认定的4个国家级区域发展类协同创新中心为研究对象进行追踪分析,发现其可分为3种典型类型,即内生驱动型、政府引导型和区域联动型。
(一)内生驱动型
内生驱动型协同创新中心是高校为实现更高的多元价值目标,主动与其他创新主体进行深度合作而生成的创新载体。此类中心具有两个典型特征。其一,高校在中心发展上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表现出较强的自组织性。协同创新与传统产学研合作的最大区别在于其组织边界具有开放性、组织功能呈现弹性化,高校可根据发展需求对组织功能边界进行拓展。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高校浙江工业大学认识到仅仅与企业开展单向式技术合作并不能满足发展需要,进而自主革新体制机制,重新架设组织结构,组建强强联合的非竞争性协同创新中心。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的牵头高校南京工业大学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自主创设“2011学院”,在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上大胆突破,以一种实质性、强有力的创新组织生态主动促成主体间深层次的合作与交流。其二,中心在技术研发环节具有较强的吸附能力,表现出较好的自增益性。协同创新中心的结构由简单无序向复杂有序的调整,促进不同层次上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的良性发展,呈现出上升的优势趋同,这种趋同使协同创新的密度和强度不断增加,中心稳定性不断增强。江苏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行业企业不断围绕牵头高校集聚,到形成以南京工业大学优势学科群为中心的产学研合作,最后向外扩张吸收更多异质主体,形成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的创新网络,并面向500余家行业企业开展研究合作和技术服务。长三角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吸引了浙江省300多家企业与之建立合作关系,并将现代制药模式及关键共性技术推广应用于产业集聚区。但内生驱动型协同创新中心重在与行业中小型企业进行紧密合作,在对接区域重大战略及承接重大任务方面略显不足。
(二)政府引导型
政府引导型协同创新中心是政府根据解决重点区域性问题的实际需要,选取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能力强的高校,确定前瞻性研发方向,快速聚集各创新主体资源而创建的创新网络。此类中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强政府”特性。政府战略需求决定协同创新中心的存在与发展,这主要体现在政府通过投入性政策措施为中心运行提供先行动力,通过引导研发方向突出以需求为导向、以任务为牵引的研发模式。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是河南省政府通过政策倾斜和资金注入等方式,通过中心理事会协调各单位职责与分工,通过契约关系明晰合作各方的责、权、利,形成以满足政府战略需求为导向、各主体协同合作进行技术创新、产出科研成果直接为政府服务的循环系统。“强政府”特性的背后是高校主体意识弱化,长此以往会导致中心内生动力不足,如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协同培养等自组织运转能力相对较弱。二是追求协同增效。中心在政府大力支持和统筹部署下解决一个重大需求再去寻找新的重大需求,并依据重大需求不断调整研发方向,但中心的组织建制始终存在,中心仅根据新的需求和研发方向调整和组建创新团队,以保证中心的协同成效。依据首批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中期评估报告提供的数据,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项目数、经费总额、单体最大经费在认定后比认定前有明显增长,增长率分别为220.2%、337.1%、384.6%,均明显高于4个中心的平均值(205.7%、173.9%、184.8%),这足以说明政府引导型协同创新中心在支撑区域产业发展、汇聚创新资源与承接重大任务上表现突出。
(三)区域联动型
区域联动型协同创新中心指借助区域创新载体的优势力量与资源,实现区域科教资源流动共享而构建的创新模式。此类中心有两大优势。一是区域良性互动。传统的产学研合作往往关注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内部化、单向式的合作创新,而区域联动型协同创新中心更注重外部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所在的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在中心技术研发、产业化、辅助服务等环节具有显著的支持作用,为中心发展提供政策引导、人才引进、国际合作办学等特殊待遇与非营利性服务,并将科技中介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纳入创新网络。中心借助江苏省纳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社会组织,建立专业性较强的产业联盟,建立中心与行业企业之间稳定的联结。但区域联动与园区主导优势容易削弱高校作为主体的中心度。二是人才协同培养。中心联合协同单位共享教学资源,把协同创新平台转化为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各自在培养创新人才方面的比较优势,协同培养跨领域、国际化的应用复合型人才。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借助园区国际创新教育的开放式办学优势,汇聚园区内其他教育资源创建苏州联合纳米学院,探索联合培养、课程共享、学分互换等工作;与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拓国际合作和交流渠道,如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共建纳米科技联合研究院,这些项目和科研成果已成为两国在教育科技领域合作的成功范例。
三、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的现实困境
虽然区域发展类协同创新中心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些典型特质,但基于现实考量,通过协同创新形成区域创新合力,共同应对区域产业需求的良好机制、氛围和文化远未形成,正处于探索阶段的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建设依然面临诸多困境。
(一)高校不愿协同与疲于协同
相关实践与研究表明,高校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且推进区域协同创新的成效并不突出。究其原因,其一,高校科研惯性化思维导致其不愿协同。长期以来,高校习惯于以学科为基础的科研组织模式,以项目、论文、奖项数量为主的考核方式,以及重科研轻教学、重纵向轻横向、重成果轻转化等价值取向与政策导向,与其他创新主体间形成了“屏障”。加上一些面向区域重大需求的科研任务往往耗时长、产出效益低,因此,高校教师更愿意将时间精力投放于写论文、拿项目、参与评奖,而非从事区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的研究。基于此,高校的科技成果转化率普遍偏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公布的全部有效专利数据,高校专利许可率、转让率分别仅为3.3%、1.9%。其二,异质性主体间协同不畅导致高校疲于协同。各主体不同的价值取向与追求,特别是高校与企业在利益诉求、知识存量、物化资源及组织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很大差异,致使主体耦合的先天条件不足。加之协同过程中在资源整合、利益分配、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分歧,使高校面临“名利化”与“责任化”,“学科导向”与“需求导向”,“自组织性”与“可持续性”等多重矛盾。高校难免消极对待或疲于应付,甚至把协同创新理解为现有科研工作的延续和获取资源的途径,背离了协同创新的“初心”。
(二)政府权威缺失与政策缺失
在创新主体间基于利益驱动的主动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形成之前,政府是影响高校服务区域发展的主要能动因素。然而,政府通过“有形之手”在对接区域重大需求、协调创新主体间关系、提供配套激励政策、调控外部驱动机制等方面的作用不明显,出现管理中的权威缺失,致使协同创新成为传统产学研合作的延续。此外,协同创新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往往停留在建议性、宏观层面,法律层面的保障不足,技术层面的可操作性不强。从实践来看,政府以投入性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而引导性政策与连接性政策缺失。一是引导性政策缺失。区域协同创新存在一定风险,防控措施在于制定鼓励主体间协同和提高组织运转效率的创新激励政策和利益分配与协调政策,构建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以及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但目前这些政策和措施尚处于“真空期”,如知识产权类政策大多只是依法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未对协同创新过程中知识产权如何受到保护进行说明。二是连接性政策缺失,主要指区域协作、投融资、中介服务等政策环境的营造不足。一方面,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性、创新链条内部的承接性、产业链与创新链之间的衔接性不足,科技、金融等相关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另一方面,政府引导资金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多元化、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与模式没有形成。
(三)区域需求对接不足与联动机制不足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要基于省、市、区等行政单元进行,各地区围绕着培育区域经济增长极,由地方政府主导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载体。受地方行政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束缚,高校牵头成立的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容易被边缘化,存在“自娱自乐”之嫌。这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需求对接不足。从创新方向选择来看,依托高校学科优势进行设计的思维方式导致方向选择的学科化,脱离服务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整体要求,难以解决行业产业的战略性问题。据统计,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创新方向依托高校学科优势而建的占71.1%。从平台运行来看,创新主体之间由于创新文化、体制机制、价值追求等方面的差异,出现高校包揽包干而其他协同单位仅限于任务型参与的局面,这导致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和技术创新的协同度较低。二是联动机制不足。在协同治理方面,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平台多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依靠市场化契约来实现,主体间关系依赖性不强,体制机制设计不利于创新主体协同共生。在人才流动方面,主体间不同的人事聘用和人才评价机制制约了人才资源高效、合理的流动。在资源整合方面,一些高校将已有的项目、基地和平台等进行拼凑,简单地将该领域与学科的优势高校和科研机构都纳入其中,表象性的大协同规避了同行间的竞争,却给今后体制机制改革带来了操作上的隐患。
四、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的突破路径
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要在“双一流”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有赖于高校作为主导力量的创新能力提升以及各主体间创新生态的构建。其最优模型是内生驱动型、政府引导型和区域联动型的叠加优化。基于协同学与创新生态理论,文章将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建构演示为一个生态“池”,协同创新生态“池”是内容更为丰富、要素间联系更为紧密、内部结构更为复杂、整体更为优化的自增益循环系统。
(一)生态“池”的构建--明确生态位、形成生态流
1.明确生态位:集聚各类创新主体。生态“池”的构建首先要求明确各主体的生态位。生态位概念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约瑟夫·格林内尔(Joseph Grinnell)、查尔斯·埃尔顿(Charles Sutherland Elton)和乔治·伊夫林·哈钦森(George Evelyn Hutchinson)分别提出的空间生态位、功能生态位和多维体积生态位。文章采用埃尔顿的功能生态位概念,旨在定位各创新主体的功能和作用,这具体为三个方面。其一,高校发挥“关键物种”作用,企业和科研机构发挥“优势物种”作用。高校在生态“池”中占据主导地位,企业是技术产业化和产品化的主体,科研机构与高校相互作用盘活知识与技术存量。各主体以非竞争性、链式联合方式处在生态链的不同方位,共同促成生态“池”的正常循环。其二,地方政府扮演“微生物”角色。在生态“池”建立之初,地方政府可直接参与创新活动与中心运行,甚至通过政府购买行为提供最初的市场需求。随着生态“池”活跃度与生态性的提升,地方政府由直接参与逐渐转变为间接参与,这体现在政策引导、规范约束以及提供服务等方面。其三,科技中介和金融投资机构发挥“阳光雨露”作用。科技中介主要发挥知识传递与交易规范作用,以降低知识转移转化的成本和风险;同时维护市场秩序,配置科技资源,培育科技型企业以及参与产业联盟建设。金融投资机构则可以提供多元化的金融工具支持与融资环境,为协同创新平台发展提供丰富的资金来源。
2.形成生态流: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生态流是反映生态关系的物质代谢、能量转换、信息交流、价值增减等的功能流,在生态“池”中表现为知识、资金、技术、信息、文化等要素在主体间充分流动。实现创新要素的充分涌流有赖于协同组织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资源整合机制的建立。其中,协同组织管理机制是基础,即协同创新平台的组织管理应遵循柔性、弹性原则,采取分权管理、扁平化的网络型结构,这有利于信息的横向交流,缩短信息沟通的通道和时间,注重动态规模的可调性和对外界反应的灵敏性。利益分配机制是核心,即在明确知识产权风险共担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主体间的责、权、利关系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资源整合机制是支撑,既包括人力资源整合,如实施统筹设岗、按岗论酬、开放流动、跨单位协同的人事制度,建立个人与团队结合、成果与贡献集合的多元多类评价机制等;也包括物化资源整合,如经费、仪器设备、科研成果等的共用共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泛在安全技术研究中心通过扁平化的组织管理模式,注重协同力和创新力考评的评价机制及多样化的合作共享机制等,联合高校和企业力量开展研究,实现了知识、人才、资源等要素的充分涌流。
(二)生命体的组建--选择合作伙伴、组织领导者
1.选择伙伴:建立合伙关系。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协同创新顺利实施的关键,要遵循四项原则。一是需求主导性原则。需求是与协同创新相关的重要变量,厄特巴克(James Utterback)的研究表明,60%以上的重要创新受需求拉动而产生,区域重大需求和高校内生需求成为选择合作伙伴的重要主导因素。二是异质非竞争性原则。高校、科研机构的竞争性关系以及企业对技术和成果的独占性要求创新主体是异质性和非竞争性的:异质性为系统提供组织势差,产生系统协同的动力;非竞争性使合作伙伴处于同一链条的不同位置,形成知识、能力和资源的互补。三是目标相容性原则。目标相容是协同创新顺利运行的重要基础,即合作伙伴在共同目标指引下,彼此尊重和理解,理性解决矛盾和冲突。四是信任、忠诚原则。协同创新是由产学研合作的契约关系转变为伙伴关系,以信任和忠诚为基础的非契约关系是协同创新的重要因素。此外,在选择合作伙伴时我们还要考虑沟通成本、地理空间等因素。
2.选择组织领导者:形成利益共同体。组织领导者是形成利益共同体的重要促成因素。协同创新活动中的组织领导者通过观念文化与制度文化把异质性创新主体连接起来,形成各主体都能认同的文化价值基础。组织领导者的出现逐步消除了创新主体间的隔阂,其站在系统价值最大化的立场上,通过激励、启发、引导等方式降低创新网络互动的交易成本,使得拥有不同资源的创新主体抱团形成利益共同体。组织领导者可以是具备较强组织能力及领导才能的个人,但在发达国家则往往是以机构形式出现的。总之,协同创新生态“池”的组织领导者应参与到整个创新网络中来,创造有效的交流沟通和良好的人际氛围,为不同创新主体的积极互动创造有利条件,真正构建同舟共济的联盟实体。牛津大学100%控股的研究与技术商业化公司——Isis公司充分借助政府机构、研究资助者、外部投资者等创新主体的支持与网络资源,在科研人员、社会中介组织、企业之间建立长效联络机制,通过发挥其组织和管理优势逐步形成了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效应,尤其是形成了完整的创新链条和良好的创业氛围。
(三)生态链的形成--破解路径依赖、实现生态平衡
1.破解路径依赖:逆向思维法。逆向思维法是一种“反其道而思之”的思维方式,可以指导我们从反方向或隐藏因素角度思考问题、解决矛盾,从而破解路径依赖。现有科研任务的组织方式都采用顺向思维模式:学科基础(有什么)→科研任务、平台建设(做什么)→成果产出(取得什么)。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不是传统产学研合作的延续,要打破传统思维定势,采用反转型、否定式的逆向思维方式,从高校想做什么、能做什么转变为地方发展需要什么、行业企业迫切要求解决什么。这其中的关键原则有两个。一是需求导向原则。这需要依据地方重点发展规划,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提出创新方向。需求导向不仅反映在方向选择上,也体现在伙伴选择、技术路线、操作实施等层面。二是任务牵引原则。围绕区域发展重点支持的产业,在地方政府的引导支持下,高校应牵头其他创新主体承接科技重大专项、行业重大计划、地方重点任务以及企业重点研发项目等。美国第三代工程研究中心与前期40多个中心相比,更强调创新与地方经济的联系。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通过资助方式的改变,即中心受资助的前提是获得企业资助,使中心研究目标集中到对企业竞争力有极为重要影响的长期目标上来,研究方向更加面向地方和企业发展需求。
2.实现生态平衡:知识协同过程。生态平衡的核心是进行生态循环,本质是知识协同过程为整个生态“池”提供核心原动力。野中郁次郎(Ikujiro Nonaka)和竹内弘高(Hirotaka Takeuchi)根据日本企业创新过程提出过程管理(Socialization,Externalization,Combinationand Internalisation,SECI)模型,认为创新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化和共同提升的动态“螺旋”过程。还有国外学者提出联盟协同创新过程(Sharing,Inspiration,Creationand Accumulation,SICA)模型,将协同创新分为知识分享激发创造积累四个环节。这两种模型被用于构建协同创新生态“池”,可将知识协同过程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知识共享过程,把自有知识变为共享知识,表现为观念、经验的交流与分享,其前提条件是创新主体之间有共同的话语体系,具备对等的经验与理解力;第二阶段是知识外化过程,借助概念、模型等方法将知识编码化、具体化,让知识能在创新主体间进行转移和传输;第三阶段是知识整合过程,通过知识转移、吸收、消化、共享、集成、利用等方式将分散的知识整合成新的知识体系;第四阶段是知识增值过程,通过知识的开发、利用和再创造将其转化为资本并形成规模效应,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结语
协同创新的生态循环系统非常复杂,受到多元化创新资源的整合互动、外部环境的引导支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我们需要超越传统的线性思维来对其进行考量。协同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通过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进行衔接和优化。政府行为在生态“池”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市场调节机制却往往容易被忽视与弱化。市场调节作为最基本的资源配置方式,能盘活创新主体各自和整体的利益,激发主体间技术创新和合作的内在动力,进而使其自觉按照协同创新的运行规则和发展规律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共同完成科技创新任务。文章提出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生态“池”,对协同创新生态机制的构建和实证研究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我们尤其需深入剖析高校如何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来实现“一流”发展,以此进一步夯实文章的理论基础和实践价值。
高校面向区域发展协同创新是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力量。高校应坚守特色优势,充分发挥其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带动与引领作用,把满足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作为其办学质量的直接体现,在服务区域创新发展中彰显“一流”。